解析:
关于营业执照注销缘由,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当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时,其必须进行相应的注册地址变更和营业执照更换;
其次,若个体工商户在注册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且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经相关部门审查属于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亦须主动申请注销相应营业执照;
第三,由于其它种种原因导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被相关部门直接没收或者吊销;
最后,如果个体工商户决定暂停相关业务运营活动并提前注销营业执照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制约。需要注意的是,营业执照是由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给各类工商业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的一种特殊许可证明,用以批准其合法开展某种特定类型的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无)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