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缴纳购房定金后,如购房者违约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则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退还给对方;
然而,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或政策变更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买卖合同,以及在合作协议与补充协议内容方面,因无法达成共识而无法签署正式文件,在此种情形下,无论是哪一方都可以无需承担责任,由此所缴纳的定金均可得到退还;反之,若为售房者违约未签署该正式合同,买方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双倍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