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机动车在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的情况下,由于超速行驶而致使路边行人遭受撞击伤害时,一般的判决结果是由肇事机动车全权负责赔偿责任。对于这种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应由机动车所属之保险公司按照其所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进行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