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法院过付款,即指资金过渡之意。众所周知,法院乃全球公设的国家机构,其主要功能在于通过审讯抑或判罪遣责及剖析社会矛盾与纠纷,从而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的效果。当借款方未能及时归还债权人欠款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在这之后,法院将交接执行局进行执行工作。为了能够找到并提取出被执行人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等等,我们需要通过冻结、出售等方式将其变现。而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就被称之为过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