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人乃是具备民事法律地位以及相应行为能力的组织,他们依据法律规定,能够单独行使民事权利并肩负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关于在公司无法偿还借贷之紧急形势下,那些仅担任注册法定代表人的人员无需背负还款责任,理由如下:
鉴于公司本身具备独立的法人性质,它拥有专属的法人财产,须以自身所有的资产为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