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结婚并未强制要求迁移户口。现行的法律制度并无明文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在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后,立即执行一方户口迁移至另一方之义务。实际操作上,是否需进行户口迁入或迁出之决定,完全由当事人根据个人情况与需求自行商议以及做出决策。若配偶双方皆为同一个城市的当地居民,同时亦倾向于继续持久居住于原来户籍所在地,那么户口是否迁移并不会带来直接的影响。
然而,倘若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相隔甚远,为了方便其未来处理各类事项,特别是节省往返路程所需的时间和精力,我们认为有必要考虑将其中一方的户口迁移至另一方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