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外来从业人员符合以下各项要求后,便可于上海享受到退休待遇并领取养老金:
首先,他们需要符合国家以及上海市所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标准,具体而言,男性需达到六十岁;而对于女性而言,如果其职业属于管理或技术范畴,则退休年龄应为五十五岁;而若直接参与到生产服务工作中,年龄则应当是五十岁。
其次,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你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并且当你达到退休年龄时,你在上海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还需保持在本地区。
再者,你在外地期间累积缴纳的社保时间也必须要达到十五年之久。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你在上海累计的缴款期限同样需要达到十年以上。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