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员工转换为灵活就业模式时,通常情况下需履行以下几项操作步骤:
1.正式解除与现有雇主的劳动合同或者结束当前的用工关系:
在此过程中,员工必须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恰当地解除了与所属单位的劳动合约,或是终止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2.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社保登记的申请:
随后,员工需要以灵活就业主体的身份,前往负责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业机构提出社保登记的申请;
3.等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审查核实:
在这之后,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进行仔细审阅、核实和核查;
4.若审核结果为通过,便可正式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及后续事项:
如上述步骤均顺利通过,那么社保经办机构将给予正式授权并完成所有必要的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