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尽管会出现31号这样的特殊存在,但是薪资待遇却依旧按30天来计算,这种情况显然并不合理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资支付应依照实际出勤天数及工作日进行结算。
若有延时加班等现象发生,也应该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加班津贴。
关于日工资如何计算的问题,我们应参考劳务协议中约定的日工资或月工资标准进行衡量。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