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或双方协议,对于合同解除权,存在着以下内容的除斥期间规定:
假如法律对其是否具有行使期限有所明确规定或是当事人间有书面商定终止权的行使期限,那么若此期限届满之时,各方未能采取任何行动,则该项权利将逐渐消失。反之,若法律对此未作明文规定或者双方并无就此达成共识,自解除权人得知或者理应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算,一年内如果行为人无法按要求行使康复权,或者在对方适时催告之后,无法在合理期限之内行使得当解除权,那么这份权利也会随之在这段时间结束时逐步消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