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刘蔓萍律师
刘蔓萍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066人
专家导读  除斥期,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ArticleTitle}

社会生活种我们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对于商务人士来说合同更是家常便饭,不管是工作还是辞工还是一些其他的合作,我们都需要签订一些合同协议,合同虽然只是纸质的一些文字,但它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方便,后续出现问题的话也有凭证可以处理解决,但其中的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问题。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而请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属于请求权,二者在性质上不同,因此,在权利行使的期限规定上也应有所不同。一般认为,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形成权则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对请求权时效的规定相对较多,而对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则没有规定,合同法对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间同样也没有强制规定,而是依靠当事人约定,或者由当事人经过催告来确定。这种规定虽然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对于催告后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以及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时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应当如何确定,在法律层面尚没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的规定:“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这一规定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进行了补充,即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必须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在一年内解除,超过一年解除权即告消灭。

一、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一年除斥期间的起算点“解除权发生之日”。一种观点认为,“解除权发生之日”是指一方发生根本违约行为之时。这主要认为,催告并非行使解除权的必要前置程序,只要相对方发生了根本违约行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己经满足,一年之内不行使解除权即为失权。另一种观点认为,“解除权发生之日”自催告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这种观点认为,解除权要的生就必须先经过催告程序,否则,就不能说解除权已经产生。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条件自履行法定的催告义务期间届满之时成立,故“解除权发生之日”也为自催告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应以合同解除事由发生之日作为解除权产生之日,即以前一种意见更为正确。主要理由在于:

第一,合同解除权的产生并不一定就等于解除权生效。即合同解除权的产生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如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等。但此时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还不能当然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是还要经过通知对方等程序,刁一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通知以及催告违约方继续履行等,实际上可以说是解除权发生效力的条件,也可以说是解除权产生与解除权生效之间的桥梁。因此,第二种观点实际上就是将二者混为一谈了。如果按照第二种观点,合同解除权只有在发生效力以后才产生,而解除权生效的直接后果就是合同关系消灭,一旦合同消灭,就是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等涉及到请求权的问题,而请求权是不适用考虑除斥期间的。

第二,为合同解除权设定除斥期间的立法本意,就是为了督促解除权人及时表明是否行使解除权的态度,从而使合同双方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关系确定下来,即要么解除合同,要么使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以第二种观点的看法为准,则解除权人在明知存在解除事由后,只要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或者催告对方急需履行,就可以使自己的权利永远不会消灭,而将对方始终置于不稳定状态之中,也使除斥期间的设置丧失其意义。

第三,以第二种观点的看法为准,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解除权人自相对方迟延履行2年以后,合同履行请求权已经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强制力时,才催告相对方继续履行,并待催告履行期过后要求解除合同的。违约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2年的诉讼时效,已经可以不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履行合同义务,而守约方竟可以以解除合同的方式,要求其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以至于在实际上使诉讼时效制度也失去作用的后果。反之,如果以出现产生解除权事由时作为解除权产生的起算点,则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而履行或者违约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除斥期间永远也不会超过诉讼时效,二者之间也不会产生矛盾。因此,即使退一步,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来看,也以第一种观点更为合理。

二、一年除斥期间与相对方催告后三个月除斥期间的冲突与协调

有些观点认为,权利行使的除斥期间,是有条件的除斥期间,并不是解除权消灭的绝对期间。即如相对方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催告,如在第n个月催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向后再推3个月,成为14个月。

笔者认为,这种“有条件的除斥期间”的看法值得商榷。实际上,一年的除斥期间不会、也不应该因为相对方催告后三个月除斥期间的起算而有所改变,而是应该继续计算。首先,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它的期限是不能变更的,即使存在不可抗力也同样如此。不存在既是除斥期间又允许延长的可能。其次,这两种除斥期间在计算上各自独立,不存在互相影响关系。

即这两种除斥期间的限制,实际上是对解除权人的双重限制:一方面,解除权人的解除权会因相对方催告后经三个月期间不行使而消灭;另一方面,即使没有相对方的催告,他的解除权也会因为一年除斥期间的经过而消灭。这两个限制中的任何一个发生作用,就足以使解除权人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对于上文所述的情况来说,即使在第十一个月开始起算三个月的除斥期间,则在一个月后,解除权也会因一年的除斥期间己经完成而消灭。

合同的作用不用过多的进行阐述,不管是国内国外都会有签订合同的习惯,所以平时生活种我们一定要注意好合同问题,否则受到什么损失的话会比较不容易处理。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方面的问题相信解决起来并不会困难,我们只要能够理解这些定义,不违反相关的规定,自然就不会受到损失。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
一键咨询
  • 138****7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0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时间
除斥期是指某民事实体权利依法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未行使相应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限届满时,该民事权利消灭。排除期一般为一个恒定期,不因任何原因暂停、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享有的追认权、撤销权、撤销权等实体民事权利,在排除期间消灭。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朋友的爷爷在去世前通过遗嘱就给朋友一套房子,由于朋友一直忙于工作还没去办理过户手续,被告知除斥期间快到了请尽快办理手续,请问什么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的规定时间是多长?
[律师回复] 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中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尚有不少缺陷,有待完善。
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73条第2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对此问题,《合同法》第55条规定,对可撤销合同,具体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二者的文字表述存在明显的不同。笔者认为,由于《民法通则意见》是针对一般民事行为的撤销所作的司法解释,而《合同法》第55条是针对民事行为中的合同行为所作的法律规定,《合同法》作为上位法,应优先于《民法通则意见》的适用。
(2)《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3)《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4)《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
(5)《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
(6)《合同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
(7)《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
(8)《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
(9)《合同法》第193条第2款规定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6个月期限。
(10)《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的,房屋典权关系中出典人回赎权行使的10年或30年的期限等等。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59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除斥期间的范围,除斥期间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从立法例看,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是否仅限于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有学者说,除斥期间所消灭之权利多为形成权,有学者指出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需要扩大。那么除了形成权以外,除斥期间还可以适用于哪些权利? 从立法例看,由于各国立法政策不同,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对于承揽合同中的瑕疵担保期间,《德国民法典》规定为消灭失效(第634a条),《日本民法典》规定为除斥期间(第637条),《意大利民法典》规定为失权期间(第1667条第2款)。据此,关于,是涉及民事权利在时间上限制的制度设计问题,其中包括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失权期间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学理上进一步探讨,有待法律上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存在因重大误解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
二、相关知识:除斥期间的规定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时间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时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有多久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有多久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法解除权除斥期间是多久?
合同法解除权除斥期间是一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间自己存在的相关权利就会消失,从而不能再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但如果一方是属于违法的解除合同,那么必定就会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从立法例看,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是否仅限于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有学者说,除斥期间所消灭之权利多为形成权,有学者指出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需要扩大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那么除了形成权以外,除斥期间还可以适用于哪些权利?
从立法例看,由于各国立法政策不同,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对于承揽合同中的瑕疵担保期间,《德国民法典》规定为消灭失效(第634a条),《日本民法典》规定为除斥期间(第637条),《意大利民法典》规定为失权期间(第1667条第2款)。据此,关于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是涉及民事权利在时间上限制的制度设计问题,其中包括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失权期间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学理上进一步探讨,有待法律上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6个月: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