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业主因未能缴纳物业费用而遭受法律诉讼,那么司法机关将首先尝试进行庭外冲突解决;若调解宣告失败,该业主若被证实的确存在未缴清物业费用的行为,那么法庭将会裁定其必须如数缴纳,同时倘若当事人仍拒绝履行法律裁定,作为物业服务提供者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实施强行执行。业主绝对不能无理地拖延或者拒付物业费用,因为及时支付物业费用乃是业主应尽的合同责任。而所谓“物业管理”,即是业主通过选聘合适的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双方事前协商拟定的条款,共同为房屋及其附属的各项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等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以及管理;立足于此基础上,形成相关区域内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以及良好和谐的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