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第一,涉及到对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高达五千元以上;
第二,多次进行毁损公私财物行为且数量达到三次以上;
第三,组织、召集并参与了至少三人以上,公然地破坏财物流通;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个不同的地区,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或许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也就是说,具体的涉案金额或者具体情况可能会由于地域因素而有所变动。
在此援引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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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