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选择购买无法过户的机动车之际,确实有其可行性,但是必须要在购车之前与卖主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并进行完备的公正手续。
因为具有不能过户性质的机动车,它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法律瑕疵或者限制条件,以至于无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正常的权利转让和交接。
因此,虽然新主人已经购置得手,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这些机动车的所有权名义上仍然归属于原来的所有者,也就是说,如果在行使过程中新主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者违反了交通规则,随之而来,原始所有者也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