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关系中,员工如不遵从用人单位对其所安排的工作事项或岗位的变动,而该变动未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此情况下,若员工因未能依照企业要求被迫离职,将会享受到补偿待遇;
然而,如果企业在未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以非法方式解雇了员工,则员工有权请求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