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予续约的事宜,其具体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当劳动合同限期届满时,该合同便自然终止,这里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具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专为完成特定工作而设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次,当当事人双方所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亦宣告终止,这一情形不仅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及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也适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们将此视为约定解除。至于劳动者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时的操作程序则如下:
1、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相关员工,使他们了解到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并确认员工是否愿意与其进行续约;
2、当确定该员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开始寻找新的接替者,并安排好员工在工作中的移交事宜;
最后,待合同期终止之时,则需及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清所有的薪酬款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试用关系建立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实际雇佣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刻生效。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不予续签的情况,可分为两种类型,赔偿方式各异。第一种,当劳动合同到期之际,若用人单位依旧维持现有条件或者对现有条件加以提升,劳动者却选择不续签的,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之,如果用人单位采取降低现有条件的做法,并且劳动者拒绝续签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予以双倍赔偿。值得注意的是,若因用人单位降低现有条件,导致劳动者无法接受进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支付相应的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