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作为个体成为诉讼对象,有两种方式查询相关信息:
首先,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可前往当地法庭立案大厅了解详情;
其次,在案件正式立案后,会由特定的法官接手处理并发放法律文书,如传唤通知书等,以告知被告方当事人应诉及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在此过程中,倘若您不幸成为被告方,就会接到相应的答辩通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