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事项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具体而言,这主要涉及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多个执法机构的核准与许可。
在实践中,尤其对于那些具备以下情节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员,他们更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员;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且依照实际情况来看,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话,并不会给社会带来重大风险或危害的人员;
再次则是那些患有某种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同时正处于怀孕阶段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最后便是当羁押期限届满时,由于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因而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累犯、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集团的主犯,采用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参与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通常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