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基于无法抗拒之因素,致使税务行政相对人陷入税收违法相关事宜的;
2、由于国家税务机构方面的原因,使税务行政相对人陷入税收违法困境的;
3、税收违法行为虽轻微但得到及时修正,且未酿成任何损害性的最终结果者,税务行政处罚可酌情考虑免于惩罚;
4、尚未达到十四岁法定年龄段人员所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的;
5、精神障碍患者正处丧失对某些基本事物或自身行为可控之状态时所出现的与税收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