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罪所引发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其一般流程和处置方式如下:
首先,被害方当事人有权在刑事诉讼全程过程中申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其次,他们亦可选择在案件刑事部分审理完毕之后,另行启动单独进行的民事诉讼程序;
最后,若涉及到国家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此时由人民检察院作为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在提起公诉之时,依法便有权力发起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明确要求,对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被害方可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当被害人已经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时,则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人均有权提起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另外,如若案件涉及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作为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人民检察院,在启动公诉程序之时,同样依法享有发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