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职工在工作时段内突发脑溢血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需取决于具体的案情:
首先,若工人在上班期间出现脑溢血症状,并且在接下来的48小时之内不幸去世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可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说,如果该工人的脑溢血是因为其正在执行的工作任务所引发的,那么同样也可以被界定为工伤,并有权向相关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然而,如果这个脑溢血症状是由工人自身原因引起的,且该疾病并非由于工作环境或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导致,就应当被视为疾病性质的事件,通常难以被划入工伤范畴。现将在符合条件下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列举如下:
1)在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之内,由于从事与其工作职责紧密关联的工作内容而导致的人身伤害;2)在正式工作时间结束之后以及下班之前,在工作场所范围内开展与该工作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发生的身体伤害;3)在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之内,由于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而遭受了以暴力形式为主导的各种意外伤害;4)患上了与职业相关的职业病;5)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出于工作原因而受到了伤害或是发生了事故以致最终无法确定其下落的情况;6)在上下班途中,由于交通事故或是由于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客轮车辆、火车等出行工具时遭受到的与自己在此次事故中并不负有主要责任的伤害;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当在特定情况下被界定为工伤的其他特征表现。关于工伤认定的流程,一般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提出对应的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且在此过程中必须提供充足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步,在收到申请之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对该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展开彻底的调查核实工作;最后一步,即工伤的认定环节,一般会在收到申请之后的60天以内完成认定工作。总的来说,在工作时间内员工突发脑溢血的情况,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引发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这属于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疾病,除非因此致死或者在接下来的48小时内因为医疗救治无效而离世,否则都不能按照视同工伤的标准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