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今年的国庆节假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加班工资计算为法定工作日的前三天(即1号到3号)。
在此期间,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进行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其基本工资标准的300%,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酬劳。
然而,对于后续的若干个工作日,如剩余的4天至10月8日这段时间内,如果用人单位继续要求劳动者加班,则需首先考虑为他们提供适当的休息和调休机会;当无法满足补休需求时,则应对其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标准的200%给予加倍的薪酬补偿。
另外,假设在这关键的8天假期内(从10月1日开始),用人单位并没有对劳动者安排任何工作任务,那么就应该依照原来的工资发放方式进行处理与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