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员工因为疾病原因而导致无法胜任原有职务时,企业可能会进行辞退操作,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收取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此方面,若员工是在法定医疗期限以内遭到解雇,亦或是由于其他不法理由被无故解职,企业则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然而,如果员工在经过了法定医疗期限之后仍然无法胜任原有岗位,且企业无法为其安排其他适应性岗位的话,此时的解雇行为才可视为合法解雇。
在此种情况下,企业必须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告知该员工本人,或选择额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份的工资作为通知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