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涉税的主要责任方为买卖双方。
买方须支付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十五作为契税、千分之零点零五作为印花税以及交易费用、测绘费用、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用;而卖方则需要负担交易费用、房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零五作为印花税以及买卖过程中所产生的差额部分的百分之五点五作为增值税,其次还有房产交易获利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或房款总额的百分之一作为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