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进行耕地征收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相关的补偿费用。
2.对于征收耕地时产生的土地补偿费而言,其标准应是该耕地在被征收之前的连续三年里平均每亩的年产值的6至10倍。
同时,针对征收耕地过程中所产生的安置补助费,则需根据实际所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做具体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