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在破产清算期间出现需要法院介入处理的诉讼事件时,在此之后由破产管理机构接手处理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并出面参与从而推进整个诉讼过程。当法院正式受理了企业破产申请这一案件后,在企业被宣布彻底破产的那一刻起,将会开始启动清算程序,其中将动用以该公司的所有财产去清偿那些已经明确的破产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