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并不总是能够直接获得离婚判决的结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针对首次离婚诉讼作出不准离婚的裁决以后,倘若当事人之间再次发生分居且连续保持一整年时间,在此情况下,向法院重新发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可被依法认可并获得离婚的批准。
为了确保这种可能性的实现,要求当事人必须完全符合分居一年这一必备条件。
同样地,即便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之时,若证据显示双方感情关系已经彻底破裂无法恢复,也有可能获得离婚的审理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