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车辆发生事故之后,需要先进行4S店的定损工作。
在这之后,修车费用中的保险公司所应承担的部分,将需由当事人预先垫付。
然后,凭修车发票向车主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支付。
如果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修车费用超过了保险公司理赔金额,那么不足的部分将会由车主或该次事故中的驾驶人员先行支付,随后再由对方到其自身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以获得支付确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