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领取失业救济所需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完成并提交一份《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其次,提交您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接着,请出示由原雇主出具的关于结束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以及停止支付薪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书面证明;
同时,还需提供您本人的失业证明以及求职登记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