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目前还剩余约3600元可用资金。
在这其中,五项社保费用被扣除,具体数额为4000×10.4%=416元。
关于用人单位及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障缴费的相关规定是:
每个员工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比例为8%,失业保险则为0.4%,而基本医疗和生育两项保险的总计比例为2%,三者的总和即为10.4%。
在这个规则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设定的相关规定,按本单位员工的工资总额比例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的保费,并将其计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