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诉讼费用的相关规定如下:
申请支付抚养费的案件,其诉讼费用通常不应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每宗案件只需缴纳五十元人民币作为基础费用;若是涉及的标的额超出该区间,则需按比例递增缴纳费用:
超过一万元但未到十万元左右的部分,需要按照百分之二点五来计算费用;而当标的额超过二十万元时,需额外缴纳百分之二的费用;若涉及的标的额介于二十万元与五十万元之间时,需按照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计费;
至于财产类型的案件,所需缴纳的诉讼费用会根据原告所主张的金额或财产价格,按照预先设定的多个阶段逐步累计。
在离婚案例中,争议焦点往往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充分协商后确立合适数额。
但如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法院有权依法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