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员工拒绝执行公司差旅派遣任务而招致离职情况发生,雇主可视之为擅自中止或结束劳动关系行为的表现,应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以双倍的经济补偿方式承担对当事人赔付责任。
经济补偿金额的衡量根据员工在单位服务期间的时间计算,即每多服务一年,就可获得一个月的固定薪资作为补偿;如果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额;
如若员工在该公司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将获得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