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果树的赔偿标准,往往是以当年的苗木价格为基础进行评估的,而对于生长年限较长的植株则需要依据其直径、高度以及宽度等因素进行考量。
具体而言,果树的赔偿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如若果树在其一生的成长过程中每年大约需要300元人民币的养护成本;
2.在种植有龙眼、荔枝以及橄榄的区域内,一年内生的每株果树可获得15元的赔偿金,两年生的每株果树可获得30元的赔偿金,同时,三至四年生的每株果树将可得70元的赔偿费用;直径在4至8厘米之间的,每棵树可以得到120至180元的赔偿金;直径介于9至13厘米之间的,每棵树可以得到300至350元的赔偿金;直径达到了14至18厘米的每棵树将获得600元的赔偿金,而直径超过19厘米的甚至可以获得800至1500元的高额赔偿金;
3.如果被割让的果树属于桃树类别的,则根据所处阶段不同其对应的赔偿金也会有所差别。
其间,一年内生的每颗树可获赔15元,两年生的每颗树可获赔25元,而三至四年生的每棵树则有望获得60元的赔偿金。
当树木进入盛产期时,每棵树的赔偿金更是可能达到150元之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