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原则上而言,需满足在本地住房公积金体系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方可进行购房贷款申请;倘若您曾经在其他地区缴纳过住房公积金,且在当前所在地的缴费期限未达到该标准,您的缴费年限可将原有地区的社保记录与当前的缴费经历合共计算。
然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当月能维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正常且持续性地按期、足额每月缴纳,不存在任何间断现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