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者与雇主尚未履行完毕的劳动合约期限内,如有辞职之需,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不过,如果劳动者与雇主曾经签署过关于竞业禁止或者服务期方面的协议,那么劳动者违背了这些约定的,就必须依照协议中的规定向雇主全额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