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五日之内向被告人送达起诉状副本,而作为被告人则应于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在制作答辩状时,需要明确记载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以及详细联系方式;若系法人或其它组织,还需注明其相应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与联系方法。
同样地,人民法院在收到署名为被告人的答辩状后也应在五日之内,重新向原告递交答辩状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