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未签署正式合同的劳动者在提出辞职申请后,可立即行使离职权利。
假如该劳动者刚刚踏入职场并且在公司任职时日较短暂,同样可在提出辞呈当天即时离岗。
在此情形下,由于并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加以确立和约束,双方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实质上乃是一种非固定期限性质的状态。
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享有随意结束此等劳动关系的权威性选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