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员工在分娩享有特定的产假待遇:自然分娩者可以享有长达98天的产假;若为剖腹产,可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30天;若是生育多胞胎,则每多生下一个孩子,就需额外追加产后假期15天,以此类推;对于那些妊娠未满四个月即选择流产的女性员工来说,她们有权享受15天的休息期;而对于怀孕满了四个月才进行流产的女性员工,她们则有资格享有42天的假期。
(二)女性员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也享有相应的休假权利:如取出宫内节育器,应给予其1天的假期;放置宫内节育器需要2天的时间来恢复;实施输卵管结扎手术的女性员工,可以享受21天的休息时间;在输精管结扎手术方面,男性员工可获取到7天的休息日;若是需要实施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那么女性及男性员工均只需待14天即可。如果是两个节育手术同时进行,那么所需要的休息时间将合并计算。以上规定之外的其他假期,包括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实际上这些期间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来支付相应的工资,员工无需再享受生育津贴。当然,在具体的统筹区域中,对在生育津贴计发项目以及期限上作出特殊规定的,还需遵循该地区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