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业者的收入在5000元或以上时需承担税务责任。
具体而言,对于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纳税申报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其每个月的销售额若是在5000元到20000元之间,按照税务机关对每笔交易(每天)销售额的规定,应该在每次交易中缴纳税款金额从300元至500元不等;
然而,如果该个体工商户的销售额未能达到这一起点,那么其所经营的产品将免于征收增值税税项。
而当涉及到销售不动产的情况时,起征点则设定为10万元人民币。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被设定为36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