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可行。
然而,需要特别留意减少员工后超过三个小时的情况,这主要是为了给社会保险系统后台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相应反应。
在此期间,若此人尚未被其他公司作为新员工引入,则将处于无企业、无社会保障的状态中。
值得强调的是,这项操作的执行时间需设定在每月5至25号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