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无照驾驶醉驾行为的法律处罚标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四、五款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者,将被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措施使其清醒过来,并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按照相关法规承担刑事责任,并且在五年期限内禁止再次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若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情况,同样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强制约束直至恢复意识,并且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也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在十年期间内不可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再次取得机动驾驶证之后,也不得再从事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工作。
如果在饮酒或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而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构成了犯罪事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样的情况下,终生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