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执法罪的立案标准
妨碍执行公务罪的立案审查准则概要如下:
首先是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实施暴力或威胁手段,捂堵其执行公务行为的行为;
其次,对全国各地区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实施暴力或威胁手段,来阻止他们履行代表职责的行为;
再次,在应对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件时,采用暴力和威胁手段阻挠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也将被定性为阻碍执行公务罪;
第四,故意阻挠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但并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方法,然而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
最后,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施以暴力攻击的行为同样将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