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代刑法学中,我们通常所说的“强制执行”,特指对法律判决内容的依法履行与实施。而“取保候审”则是一项在案件审理之前或者审理过程中的一种暂时性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司法程序。当某个人已经被强制执行时,这就意味着他/她所面临的判决已经正式生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制度一般不再适用于该人。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事人身体状况出现严重问题等,也不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至于具体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还需由法院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