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为一些常见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方法:
1.协商定价法:
在这一种方法中,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依据自主决定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价格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
2.出资法:
此种方法是基于公司初始注册阶段的实缴资本价值来确定股权价值。
3.净资产法:
该方法的要点在于,以公司在特定时间点通过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财务审计得出的净资产价值,或者对净资产值酌情进行溢价而得到的股权价值作为计算依据。
4.评估价法:
这种方法的原理是通过专业机构针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之后,将其得出的资产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