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试用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遭到解雇,通常情况下会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具体内容包括:
1.须补缴在职期间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2.应当按照工作时长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计算方法为:
工作年限按每年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衡量,若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则视为半个月,至于超过半年但未达到一年的情况,依然认定为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