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选择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社会保障缴纳的参保者而言,他们仅能对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障部分进行必要的补交,而对于养老保险则无法实施补交操作。
所谓“补缴”,通常情况下是指在缴纳社会保险过程中出现中断的情形,进而针对此种情况开展的相应弥补措施。
然而,在大部分城市的现行规定中,关于职业性社会保障资金的补缴规定往往需要通过雇佣方进行操作,亦即,个人并无自主补缴的权利。
相比之下,对于选择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缴纳的群体来说,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社会保障缴纳出现断层,则可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补缴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