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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地下室买卖新法规定是什么

4.3w浏览 匿名 2024-04-24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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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以下类型的房产不得进行交易或转让:
    首先,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但却不满足法定要求的房产;
    其次,司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裁决并决定查封,或采取其他形式对其房产权利实施限制的房产;
    再次,因实际需要而依法将其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的房产;还有,涉及到共有的房产,在没有得到其他共有人以书面形式同意的前提下,也是无法进行交易所的;
    再者,对于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的房产,同样不得进行交易或转让;
    最后,如果该房产没有依法律规定及行政法规程序办理权属证书的,也不能被视为合法交易对象。
    总而言之,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明令禁止转让的其他情況,均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非法交易和转让活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
    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全文
    2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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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地下室买卖新法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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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无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无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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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一房二卖民事诉状如何撰写
[律师回复] 解析:
民事起诉状应载明以下各项关键细节:
首先是关于申诉方的详细信息,包括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所属行业以及所在公司/单位的具体名称、公司或组织的所在地以及本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对于法人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还需要注明其正式名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
其次是关于被诉方的相关信息,包括被诉人的姓名、性别、所在公司/单位的名称及地址等基本信息,同样对于法人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也需提供其正式名称、注册地址等必要信息;
再次是明确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最后是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及其来源,并注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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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无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无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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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离职后入职新公司社保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员工在离职之后成功地找到了新的就业岗位时,他们的社会保险可以从原来的雇主那里顺利地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然后由这个新的用人机构负责妥善处理其社会保险的衔接事宜。
在此之后,正式开始由新的用人机构按照固定周期来为这位员工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
另一方面,对于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那一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则会由新的用人机构依照法律规定,从该员工的薪资收入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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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无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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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交房时地下室全是管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律师回复] 解析:
地下室中存在的各种管道可能导致漏水现象发生,并可能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如今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所安装的管道质量都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因此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发生严重的渗漏事故。
另外,开发商通常还会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此降低这些问题对居民生活造成的潜在影响。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地下室本质上属于公用设施,因而安装各类管道也就成为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
这些管道能够为上层住户提供便利的排水服务,从而提升整体居住体验。
在购买房产时,建议您
首先仔细查看房屋的整体布局设计以及相关施工图纸,因为所有的施工方案均需经过政府部门的严格审批后方可实施。
只有经过政府批准,才能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正确地安装管道,以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集资房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房多卖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包括: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单位;
其次,在主观心态上,他们必须是明知故犯,并抱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再者,本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涉及到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监管秩序以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保护;
最后,从客观行为来看,犯罪嫌疑人在签署、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通常采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的手法来欺瞒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不当利益,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最新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员工因公殉职所享受之赔偿的相关法律条款如下:
首先是丧葬补贴,这部分金额将以该地区前六个月内在职人员平均工资的标准予以计算并发放;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此项费用将根据员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那些因工殉职员工生前主要经济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进行支付;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数额将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确定。
对于因工殉职的员工,其近亲可以依照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一,丧葬补贴将以该地区前六个月内在职人员平均工资的标准予以计算并发放;
第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将根据员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那些因工殉职员工生前主要经济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进行支付。
具体的支付标准为:
配偶每月可获得40%的抚恤金,其他亲属则按每人每月30%的标准分配,而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每月的抚恤金还会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因工殉职员工生前的工资水平。
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则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数额将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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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贩卖加油卡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事实上,通过倒买倒卖加油卡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它可能会涉及到非法经营这一刑事罪名。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未获得相应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商品或者其他受到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活动,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定为非法经营罪。
对于此类案件,法院通常会依据其具体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被告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会要求其支付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金;
而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么被告人将会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支付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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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强奸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之后,又对其实施了奸淫行为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定性为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以及强奸罪这两种犯罪行为,并加以数罪并罚。
所谓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即是指从人贩子手中收购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买方需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责任。
而如果个人实施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违法行为,并且在此基础上强行与被拐卖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话,则将依据强奸罪进行相应的判刑。
尽管在实际案件中,部分收买者可能会与被拐卖的妇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只要这种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便构成了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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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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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新版行政复议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行政复议乃是基于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在认为特定行政部门做出的行政决策触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后,依照法定程序向具备相应权力的行政机构提出申诉,随后由该行政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对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及合理性双重审查,并据此作出裁决的一种制度安排以及具体实践活动。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实施的一种被动型行政行为,既具备行政监督的功能,又兼具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性和属性。
它对于有效监督和保障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同时也能切实保护广大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
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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