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某位员工遭受解除雇佣的命运之后,他/她是否仍然具备获得养老金的资格呢?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尚未重新参加养老保险,那么这位员工便无法申请退休或是领取养老金。
然而,如果这位员工被解聘之后再次投身于养老保险体系之中,那么这样的状况将被视为初次参保的状况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曾因开除行为受到处罚且已经建立了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的员工而言,在建立这些账户之前的连续工作年限将会被视为非缴费年限。
而他们的实际缴纳年限,包括建账前的和重建账后的,则会被逐一计入其中。
只要满足至少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这部分员工就有权利每月获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