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是否适用暑期打工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雇用员工时,若为短期假日工,则并非属于对于未成年人的童工范畴。
暑期工本质上仅为短期间的雇佣关系,并不具备长久性,故在此情形下,即便年幼子女尚未达到法定最低劳动年龄(一般为16岁)亦可参与此类工作。
此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亦明确规定,在校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活动并非纳入正规的就业模式之中,由于并未构建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约并无必要签署。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