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普通程度的刑事犯罪案子,自首次实施拘留行为直至正式判刑所需要的时间大约会是七个月左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有关公诉案件之后,应该在两个月的法定时间内进行判决宣告,原则上不应超过三个月这一期限。
但如果涉及可能被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出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时,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将审判期限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